罗湖区新兴产业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申请指引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8-25 14:37:59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鼓励新兴产业专业人才集聚发展,罗湖区大力实施新兴产业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对辖区取得国内外知名执(职)业资格证书的新兴产业专业人才提供补贴支持。

 

  一、支持事项

鼓励软信和人工智能专业人才积极考取本专业领域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对2024年1月1日起取得符合条件的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罗湖全职工作满6个月的,按每执(职)业资格证书给予1万元人才成长补贴,每人最高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的新兴产业专业人才。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请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请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请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5)被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二)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当前所在单位为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2.自2024年1月1日起,取得附件1所列执(职)业资格证书之一。

3.申请人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与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连续满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下同),因政策原因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除外。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新兴产业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申请人才汇总名单(附件3) 原件盖章扫描上传(pdf版),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
2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附件2) 原件扫描上传

(pdf版)

3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内地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中国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原件扫描上传

(pdf版)

4 申请人所获执(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扫描上传

(pdf版)

5 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原件扫描上传

(pdf版)

6 申请人最近6个月在企业就业期间的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 原件扫描上传

(pdf版)

7 申请人个人银行卡基本账户信息 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手写账户名、银行账号,签名后扫描上传

(pdf版)

 

  四、申请方式

(一)责任单位: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申请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时间:自申请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所属产业领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审核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调查、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五)补贴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放补贴资金(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本指引业务涉及协同审查的,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罗湖区财政局、罗湖区统计局等按职能负责。其中,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业务的咨询、受理、审核和资金的发放工作;罗湖区财政局负责有关情况核实。

(三)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同一申请单位每年上下半年仅限各申报一次,有多个推荐人才补贴名额的,需在申报时同时提出,未同时申请或者未足额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七)本指引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咨询。

 

附件:1.罗湖区新兴产业专业人才专项奖励证书范围

2.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

3.罗湖区新兴产业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申请人才汇总名单

相关附件:附件1-3.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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