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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以赛引才”理念,加大对新兴产业领域人才来罗湖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扶持。
对2024年1月1日以后,获得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知名创新创业赛事(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或国家/省/市级(具体包括: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GDP全国前50城市)创业项目奖项后,成立软信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并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最高一次性100万元创新创业补贴资助,具体奖励标准详见下表;其中,企业或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人符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奖励标准在下表基础上上浮20%,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赛事级别/类别 | 一等奖及以上
(单位:万元) |
二等奖
(单位:万元) |
三等奖
(单位:万元) |
国家级 | 100 | 50 | 30 |
省/市级 | 15 | 10 | 5 |
高校类 | 15 | 10 | 5 |
科研机构类 | 15 | 10 | 5 |
龙头企业类 | 30 | 20 | 10 |
(一)申请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
2.经罗湖区各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属于软信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
3.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②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二)申请单位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上述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2.由获得上述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团队创办。此外,团队负责人为申请单位的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负责人持有申请单位的股份在30%以上。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罗湖区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 系统填报和原件盖章扫描上传(pdf版) |
2 | 企业申报当月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4张表,可自行登录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商事登记簿查询”查询打印) | 查询后下载上传(pdf版) |
3 | 企业纳税凭证(申请之日前6个月)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4 | 各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5 | 企业法人代表或团队负责人或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内地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6 | 申请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 | 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手写银行账号、单位盖章扫描上传(pdf版) |
7 | 企业信用报告(完整版)(可登录深圳信用网查询打印)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8 |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附件2)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9 | 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相关佐证材料 | 原件刻录光盘,并提交单位盖章的纸质件 |
申请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中文翻译件。 |
(一)责任单位:
软信和人工智能领域: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申请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时间:9月、12月集中受理。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审核办结。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相关佐证材料需线下提交。
(二)受理。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审核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调查、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审核确定申请单位是否属于软信和人工智能领域。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五)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放奖励资金(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提供的内地银行账户须为一类银行账户。
(三)如遇申报系统升级、维护,或系统比对后需要由后台人工再次核实资料,或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信息有误的,奖励发放将受到影响。
(四)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单位应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请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对申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指引业务涉及协同审查的,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罗湖区财政局、罗湖区统计局等按职能负责。其中,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业务的咨询、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罗湖区财政局负责有关情况核实。
(七)本奖励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与罗湖区“菁英人才”其他创新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若上级部门新出台政策同本办法规定相冲突的,按上级部门新政策执行。例如,同一申请单位不得重复申请本政策与《罗湖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补贴申请指引》的奖励补贴。
(八)本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同一单位不可重复申请本奖励的同一支持事项。在获得奖励支持后,满足更高奖励金额支持事项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予以差额补发。例如,在同一年度或不同年度获得了多个本政策所列创新创业赛事奖励或项目资助的,获得的奖励补贴按照其中最高的标准确定。
(九)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十)本指引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咨询。
附件:1.罗湖区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
2.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3.知名创新创业赛事清单
相关附件:附件1-3.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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