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防疫消杀补贴申请条件和申报时间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09-14 14:13:49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文化娱乐场所防疫消杀补贴资金的通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做好发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防疫消杀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发放防疫消杀补贴,以帮助我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经营压力、渡过难关。

  一、政策内容

对于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保持企业运作,并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按照许可证的审批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二、责任单位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适用对象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2.申请前仍正常经营的;

3.2022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娱乐场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申请前正常经营;

3.2022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止。未在此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请流程及材料

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19日前打印寄送一套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区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公示→资金发放。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1.申请材料清单

2.防疫消杀补贴申请表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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