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06-17 16:58:25

我局于2022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开放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项目受理,相关企业积极申报,该批次项目拟资助名单已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为进一步助企纾困解难,最大限度惠及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被区政府认定的纳税100强、工业100强、服务业100强企业(以2020年度百强名单为准)。对2020年度同时被区政府认定的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经由区科技创新局受理,不得重复申请。

资助标准:对为员工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应用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的区四类百强企业,按2022年3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给予100元/人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详见附件操作规程)

二、申报时限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

三、申请材料

具体项目申请资料详见附件。

注: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服务”,选择“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在线填报, 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于4月25日至5月10日提交申报的企业请勿重复申报。

(二)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0755-23332066)咨询。

(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五)事项咨询: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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