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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局修订形成《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2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建议。
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gb@szfb.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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