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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鹏新区预选赛暨第八届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第二批奖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鹏新区预选赛暨第八届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第二批奖金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获奖项目为区外企业
(1)在大鹏新区组建研发团队并在大鹏新区实质性开展业务的企业为参加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鹏新区预选赛暨第八届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时企业或其控股公司;(2)实际办公场地租赁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推荐进驻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及新区人才园等载体不受此限制),企业日常办公、实际运营场地在新区;(3)比赛结果公示期满(2024年11月12日)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超过一年将不再受理第二批奖金申请,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获奖项目为团队
(1)获奖团队需于比赛结果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在大鹏新区组建研发团队并在大鹏新区实质性开展业务;(2)团队获奖项目需以企业名义申请第二批奖金,企业法人必须为参加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鹏新区预选赛暨第八届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的团队成员之一;(3)实际办公场地租赁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推荐进驻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及新区人才园等载体不受此限制),企业日常办公、实际运营场地在新区;(4)比赛结果公示期满(2024年11月12日)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超过一年将不再受理第二批奖金申请,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以印发的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鹏新区预选赛暨第八届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方案的奖金奖项为准。
三、申报方式
获奖项目需于2025年11月11日前在深圳财企通(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提交电子资料,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号楼5308。
第二批奖金申报资料如下(以下材料均需盖公章):
(一)区外企业申请第二批奖金的,需提交奖金发放申请书、奖金收据、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或入驻孵化合同复印件。
(二)团队申请第二批奖金的,需提交奖金发放申请书、奖金收据、企业营业执照、全体成员手持奖金发放申请书照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或入驻孵化合同复印件。
附件:
1.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鹏新区预选赛暨第八届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和团队名单
2.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鹏新区预选赛暨第八届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发放申请书(模板)
3.2024年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承诺书(模板)
4.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鹏新区预选赛暨第八届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奖金收据(模板)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附件1-4.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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