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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福田英才荟“高新企业人才奖励”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张杰、陈春霞等共118位申请人给予奖励支持(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 10月13日—10月 17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反映(地址:福田区福保街道石厦社区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4309室。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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