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4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合同制管理事项拟资助计划的通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10-14 9:50:09

深市监通告〔2025〕144号

  根据《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项目审核、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决策,按照申报受理程序,现将2024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合同制管理事项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实际资助金额根据财政预算下达情况确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注明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项目资助客观、公平、公正,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的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2024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合同制管理事项拟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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