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区(新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区(新区、合作区,下同)积极发动区内符合条件的体制外人员申报认定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按照新增推荐10名要求审查推荐,如有必要可在推荐名额基础上增量推荐,其中在每个“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原则上要培育和推荐2名以上农村乡土专家。
二、请各区通知2022年及以前认定的45名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做好复审申请提交工作。
三、请各区指导申报人操作“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进行认定申报及资格复审,新增认定及复审申请的申报人在2025年9月22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各区要对新申报及复审材料进行在线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导出《2025年广东省乡土专家推荐汇总表》,经公示5个自然日后,在2025年9月29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9月17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