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补贴申请指引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5-21 15:31:43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罗湖区积极营造深港融合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垂直细分领域的创新创业平台,对新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支持。

 

  一、支持事项

对新认定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支持,运营一年后入驻港澳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港澳青年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占比超过50%的,按首年(运营第一年)场地租金的6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2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自2022年1月1日后,经省市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运营满一年以上(自认定之日起)且仍在经营。

(二)当期入驻基地的港澳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港澳青年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占比(港澳项目或企业占所有入驻项目或企业的比重)超过50%。

注:港澳青年指18-45周岁的港澳永久居民或取得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人士。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补贴申请表(附件1) 系统填报(或原件盖章扫描上传,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
2 省市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
3 港澳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的入驻(承租)协议 原件扫描上传
4 首年场地租用合同、租金票据或收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
5 港澳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初创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上传
6 港澳青年的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扫描上传
7 申请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原件扫描上传
8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附件2) 原件扫描上传

 

  四、申请方式

(一)受理单位: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申请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时间:自申请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受理。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五)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放奖励资金(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服务中国台湾团队项目、台湾青年的创新创业基地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三)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报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报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六)本指引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咨询。

 

附件:1.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补贴申请表

2.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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