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启动资助拟资助名单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2-26 11:27:55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规定,现将2022年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启动资助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拟资助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产业促进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6楼631(2)室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022年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启动资助拟资助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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