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25 9:34:29

  为更好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降低企业办公成本,引导企业扎根前海合作区经营,根据工作需要和前期政策执行情况,前海管理局牵头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含)内。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下方留言区或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13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办公用房补贴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qhetsc@qh.sz.gov.cn。

感谢社会各界对前海合作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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