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发放提交补充材料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25 9:15:10

根据《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宝安区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开展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机动车行驶证、车企预审证明需在2024年2月29日24:00前提交,审核工作已近尾声。目前仍有部分消费者未按要求补正其申请材料,因此无法完成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请附件名单内的消费者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8:00前,登录云闪付APP,按系统提示补充或修改申请材料,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补贴申领名额。

特此通知。

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2024年4月24日

附件-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未补充修改申领资料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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