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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工作有关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启动2024年深圳市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对照《绿色企业评价规范》(DB4403/T146—2021)附录A开展自评,自评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企业,可于2023年10月30日前向所在辖区市生态环境局各区管理局提交企业信息统计表(附件1)和自评分表(附件3附录A),经各区管理局初审同意后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2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企业现场调研,筛选出具备创建条件的企业,确定培育名单。
2024年1月至3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创建培育。3月底,经培育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向市生态环境局各区管理局提交申报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由各区管理局审核并盖章后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现场评审。
2024年6月前命名公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2024年绿色企业创建培育企业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深圳市绿色企业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3:绿色企业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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