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3-16 10:52:36

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光明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规定,现受理光明区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2021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29日18:00(工作日)(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至3月30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系统网址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光明区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4层。

 

四、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资助。

(二)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政策资助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三)申报单位应当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1.附件:1.光明区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请指南.doc

2.附件:1-1.光明区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请表.docx

3.附件:2.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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