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资助参展企业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10万申报时间:1-12月

申请内容

对于申请单位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属盐田区传统优势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给予资助。

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国内外展会按场租费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项展会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参展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实验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

(二)申请单位在参加展会前已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了参展备案资料(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盐田区企业参展计划备案表》,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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