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请指南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11-18 9:52:12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罗湖区积极营造深港融合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垂直细分领域的创新创业平台,对新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支持。

  一、支持事项

  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载体挂牌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二、申请条件

  罗湖区内港澳项目较为集中、以港澳青年为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成效显著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挂牌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一)基地运营单位。在罗湖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较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二)创业孵化场所。孵化场所相对集中,拥有一定可自主支配的面积,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属非自有物业的,须保证对物业拥有3年(含)以上使用权。

  (三)港澳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平台载体的港澳创业项目(团队成员至少包含一名港澳居民),不少于5个或占比不低于20%。

  (四)创业活动开展能力。每年可为入驻的港澳创业团队和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大赛、项目路演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在促进就业创业、引进人才、服务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孵化及信息咨询服务能力。具备面向港澳创业团队项目成果转化的专业孵化服务能力,提供日常孵化基地管理,能为入驻港澳团队提供工商、财税、社保、知识产权、法律、人才、政策对接等专业孵化服务,以及为入驻港澳青年提供居住、交通、教育、医疗、生活等信息咨询服务。

  (六)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组建或引进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指导师资队伍,为入孵对象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七)创业服务资源对接能力。积极对接港澳社会团体、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及创投资本的合作交流,建立与港澳创业服务资源对接渠道,打造集创业政策和服务资源与议题的创新创业生态链。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

系统填报(或原件盖章扫描上传,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

2

申报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单位盖章)

原件扫描上传

3

基地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扫描上传

4

基地建设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基地概况、基地设施和运营管理情况、服务范围及能力、孵化效果亮点情况)

原件扫描上传

5

基地申报单位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核验原件)

原件扫描上传

6

基地管理团队名册

原件扫描上传

7

基地入驻创业实体名册(含企业(项目/团队)名称、营业执照(孵化协议号)、法定代表人、是否港澳项目、员工人数、入驻时间等信息)

原件扫描上传

8

入驻基地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入驻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如不具备用工主体的“孵化”项目主体,可提供双方签订的《孵化协议》等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

  四、申请方式

  (一)受理单位: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22185572。

  (二)申请时间:全年开放申请。

  (三)受理时间:原则上在申请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受理。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审核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初核。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四)现场考察。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相关申报信息。

  (五)评审论证。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评审,形成初步认定意见。

  (六)集体决策。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班子会议对初步认定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七)公示。对拟认定的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区科技创新局作出拟认定决定前开展现场考察、评审论证、集体决策的,所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且不计算在前述承诺办理时限内。

  (八)挂牌。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挂牌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六、其他说明

  (一)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报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报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认定挂牌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挂牌资格。在政策有效期内,区科技创新局按照规定的认定条件对将要到期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有效期继续延续3年。

  (三)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南另行发布。

附件: 罗湖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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