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2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10-08 15:10:31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229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1.工业固废减量化领域主要是指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矿业、机械、轻工、纺织、船舶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废产生强度或者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尾矿及共伴生矿、废石、锰渣、钢铁烟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主要是指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4.再制造领域主要是指对废旧工程机械、机床、燃气轮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轨道交通设备、汽车、办公设备等机电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再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

(二)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有至少1项工业应用实例。

 

  二、申报程序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推荐文件、工业技术设备申报书、应用实例表(见附件1-3),并于11月17日前将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报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市民中心C区3116室),同时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填报,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后统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6日

附件:附件1-4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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