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09-23 15:00:30

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总结各工作站服务成效,表扬推广先进工作站经验,我局委托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联盟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评价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1年11月1日(不含)前成立的115家工作站(成立时间以理事会同意时间为准,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各工作站在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具体评价内容详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指标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工作站对照评价指标(附件2)进行自我评价,填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工作站于2022年10月17日前将全套自我评价材料(1.工作报告;2.指标自评表;3.佐证材料;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电子版发至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联盟邮箱(邮箱为:wupeijuan@sist.org.cn)。工作站联盟对自我评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联系工作站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工作站将盖章的自我评价材料(纸质材料,1套)报送至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联盟(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10楼东,收件人:吴小姐,电话:0755-23894336)。

(三)各工作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正当理由逾期报送、不报送,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规定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对象名单

2.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指标表

3.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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