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问题答疑一财务相关类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8-12-21 11:01:28

1.如何选取财务中介机构?

答:登陆财政局网站,在公布的事务所名单中选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来进行财务专项审核。

 

2.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是财委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吗?

答:对出具年度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做特殊要求。

 

3.失败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费用归集?

答:只要是研发活动,不管是否成功,费用都可以进行归集。

 

4.研发费用比例是按三年总额计算还是逐年计算?

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5.之前没做过审计报告的,只有每年五月做税务的汇算清缴报告,能申报高新企业认定吗? 

答:汇算清缴报告不能等同于审计报告。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必须要提供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及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和研发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一共五份审计报告。

 

6.哪些费用可以归集为研发费用?

答:人员人工费用、研发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发开发总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7.前两年已经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与纳税申报表数据不一致怎么办?是否需要审计公司出具不一致原因的说明?

答:可出具说明。

 

8.纳税申报表是否要税务机关盖章?

答:如果是手写申报表需加盖税务局公章,若是税务局网上打印版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则加盖企业公章。

 

9.企业由于要上市,对2016-2017年财务帐进行实际调整,造成总收入、总成本与往年申报所得税主表不一致,怎么办?

答:数据以年度纳税申报表为准。企业不准造假,否则后果严重。

 

10.一般来说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出现的研发费用不合要求的情况有几种情况?

答:没有流水的会计凭证号和财务账脱节。研发费用不能核算的项目。所有项目都进行分摊。研发辅助账后附的单据不能支撑辅助账的功能。

 

11.企业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12.对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有一定的数值要求?

答:没有要求,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即可。

 

1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具体是指?

答: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1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技术性收入包含?

答: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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