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光明区2021年3+1产业第一批投融资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4-14 10:35:37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有关要求,为精准扶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发布光明区2021年3+1产业第一批投融资奖励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深光府规〔2020〕7号)。

(三)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15号)

二、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支持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获得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投融资机构投资可按实际投资额的最高30%给予补贴

(一)生命科学产业企业:可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新材料产业企业:可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智能产业企业: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资金补贴30%、30%、40%的比例分三年支付企业可申请一次光明区投融资奖励。

(五)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三、申报条件

企业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备案通过2021年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链接:http://www.szgm.gov.cn/lc/tzgg/content/post_8559119.html)

企业获得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投融资机构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2021年光明区科技金融政策相关投融资机构备案名单链接: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kjcxj/xxgk_172137/qt_172150/tzgg_172152/content/post_8667911.html))

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行为发生,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四、时限要求

科技创新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业务受理

(一)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12日至512日17:30(工作日)。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润大厦a栋15楼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88211505、23198632;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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