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我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度中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度中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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