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1-15 9:36:23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需求与技能人才供给匹配,现就我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版)》(深宝人〔2025〕27号,下称“操作规程”)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我局于2024年2月5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补充通知》规定:《操作规程》中第7条“技能人才证书奖励操作规程”、第8条“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操作规程”涉及“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的,均参照《深圳市技能人才供需及培训指导目录(2019版)》执行。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补深圳市技能人才供需及培训指导目录的公告》(深人社发〔2025〕63号)内容,现对《操作规程》中“技能人才证书奖励操作规程”“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操作规程”涉及“宝安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的,参照《深圳市技能人才供需及培训指导目录(2019版)》及《深圳市技能人才供需及培训指导目录(2025年)》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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