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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526号,以下简称《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智能光伏典型案例需要符合《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且企业和项目地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2格式,规范填写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报书,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各区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出具推荐函,于1月6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电子信息处(市民中心C区3133办公室)。
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综合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情况,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推荐企业和项目(本批次推荐典型案例不超过5个),于1月20日前联合会签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
2.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报书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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