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省级审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12-26 10:21:12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省级审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表、绩效目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1.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省级审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表

2.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省级审批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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