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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粤发改投资〔2011〕1057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光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4〕16号)有关规定,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2025年度第三批审批项目(共17个项目)进行公示。
(一)区实验学校 (集团)东茂幼儿园改造工程
(二)畔湖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修复工程
(三)深圳科学技术馆P2停车场项目
(四)光明区公配物业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公明街道)
(五)玉律周转性苗圃建设项目
(六)云谷片区设施完善工程(一期)
(七)新兴湖公园
(八)茅洲河右岸污水干管 (甲子塘大道段)冒溢点整治工程
(九)凤凰街道未纳管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完善工程
(十)新湖街道未纳管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完善工程
(十一)马田街道未纳管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完善工程
(十二)公明街道未纳管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完善工程
(十三)玉塘街道未纳管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完善工程
(十四)华村路跨新陂头河段电缆通道工程
(十五)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配套信息化项目
(十六)马田路与通兴路交叉口优化工程
(十七)区防洪排涝指挥调度系统升级
本公示发布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起到2026年1月5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方式见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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