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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深龙华府规〔2021〕6号)及相关操作指引规定,现将龙华区商务局2025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类2022年1月-2022年6月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B栋18楼。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2025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类2022年1月-2022年6月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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