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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商务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部署,系统总结并复制推广我市丝路电商先进经验,做好《深圳“丝路电商”优秀实践案例集》(以下简称《案例集》)编制工作,现就公开征集优秀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梳理我市企业在政策落地、平台培育、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合规运营、物流支付技术突破、“丝路云品”促消费等七大领域的创新做法与量化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深圳范式”,为全国“丝路电商”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
(一)申报主体
在深圳通过跨境电商方式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卖家,出口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类跨境电商服务商、产业园区、协会、高校及研究机构均可申报。
(二)案例领域
1.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提供跨境电商平台服务的优秀案例。
2.面向深圳跨境电商卖家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推广深圳品牌出海的优秀案例。
3.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提供金融、保险、物流、支付、仓储、人才培养、法律、知识产权、税务、独立站、品牌推广等服务的优秀案例。
4.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提供人才培养与产教融合的优秀案例。
5.开展“丝路云品”活动的优秀案例(例如深圳线上国别馆、丝路优品节、网红选品会等活动)。
(三)案例要求
1.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典型案例。
2.案例模式创新突出,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价值,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可提供量化成效数据(例如交易额、订单量、市场份额、海外仓面积、就业人数、成本降幅、物流时效提升等)。
4.案例须包含“背景—举措—成效—创新点—可复制经验”五大模块,字数1000—1500字,并提供3—5张高清图片(含1张企业LOGO)。
(一)入编案例将优先推荐至商务部,并在“深圳商务”等政府官方媒体平台进行推广。
(二)对成效突出的企业,在深圳跨境电商阳光化白名单、通关便利化、出口退税、金融授信、产业带对接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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