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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涉农科技领军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科(条件)〔2025〕5号)要求,现就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聚焦基础前沿、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区域特色等研究方向,着力培育带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技术,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参与联合的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2.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核心产业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6.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研发运行情况良好。
7.无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一)请各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市属国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填报“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报送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二)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择优推荐。优先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战略任务,并已纳入农业科技服务管理系统的企业,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各有关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3),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局报送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各局、市属国企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以寄送时间为准)将企业纸质版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和推荐名单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18室),电子扫描版(PDF版本)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科(条件)〔2025〕5号)
2.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汇总表
3.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9月8日
相关附件:附件1-3.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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