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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宝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5年软件园达标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对经认定的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楼宇),园内规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计10亿元以上的,按照园内规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0.05%,给予园区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的达标奖励。
1.申报主体为园区(楼宇)运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园区(楼宇)被区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为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楼宇)。
3.申报年上一年度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且入驻园区(楼宇)宝安区规模以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合计达到10亿元。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5年软件园达标奖励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26日-9月8日(10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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