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才寻聘奖励申请指引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8-25 14:12:51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团队),罗湖区对积极引才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协会组织、优秀个人提供人才寻聘奖励支持。

 

  一、支持事项

(一)“引才伯乐”奖励

为罗湖区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及人才团队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协会组织、优秀个人提供寻聘奖励和引才伯乐荣誉:

1.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发达国家(地区)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近5年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排名前三的完成人到罗湖全职工作的,每引进1名给予10万元引才奖励。

2.引进“鹏城优才卡”尊鹏卡持卡人,每引进1名奖励5万元。

3.引进“鹏城优才卡”钻石卡持卡人,每引进1名奖励4万元。

4.引进“鹏城优才卡”白金卡持卡人,每引进1名奖励3万元。

5.引进“鹏城优才卡”金卡、银卡持卡人,每引进1名奖励2万元。

6.引进新入选国家级、广东省、深圳市引进重点人才(团队),或获得不低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资质认定或外省(含副省级以上城市)认定的同等级人才团队,每引进1名(1支)奖励10万元。

7.每单位每年最多可获得100万元引才奖励。

8.经罗湖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在引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每年限额50名。

(二)“菁才大使”奖励

为设岗招聘软信和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低空与空天等相关新兴产业领域优秀专业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菁才大使”奖励支持。

1.引进博士研究生,每引进1名奖励1万元。

2.引进硕士研究生,每引进1名奖励0.5万元。

3.引进本科生,每引进1名奖励0.3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引才伯乐”奖励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合法经营的企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

(2)合法经营、从事人才委托招聘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合法开展活动,具有人才服务职能和相关资质的协会组织。

2.申请人需经罗湖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在引才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申请“菁才大使”奖励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

(2)主营业务属于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罗湖区投资促进局、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认定的软信和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低空与空天等罗湖区新兴产业领域(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引进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毕业高校属于世界知名高校(内地985高校,或符合ARWU、U.S. News、QS、THE四大知名国际大学排名榜单任意一个全球前150名的高校),本市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和市外高校在本市设立的研究生院和分校区,可以与本部同等对待。

(3)所学专业属于软信和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低空与空天等罗湖区新兴产业领域相关专业,具体专业名单详见附件2。

(三)在寻聘奖励申请前,引进的上述人才或团队成员须在罗湖区工作,与罗湖区实际经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以上,人才团队项目须已落地罗湖。

(四)寻聘奖励原则上应于引进人才(团队成员)与罗湖区实际经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寻聘奖励申请的,视为放弃寻聘奖励申请资格。

(五)每一人才(团队)的寻聘奖励原则上由一个单位申请,且只能申报一次,团队内的个人不能重复申报。用人单位自主引才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第三方机构协助引才的,原则上由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多个第三方机构同时协助引才的,由用人单位指定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

(六)同一人才同时符合“引才伯乐”和“菁才大使”支持事项申请条件的,寻聘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七)寻聘奖励在深圳市范围内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市区两级不重复享受;若上级部门新出台政策同本办法规定相冲突的,按上级部门新政策执行。

(八)仅适用于首次引进罗湖的人才及团队,从罗湖区实际经营的用人单位离职后再次引进的,不属于申请范畴。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人才寻聘奖励申请表(附件1) 系统填报和原件盖章扫描上传(pdf版)
2 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3 新引进人才的简历及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4 新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5 新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6 新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成员自申请之日起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和纳税证明材料 个税证明材料请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社保缴交清单请提供: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7 协助引进人才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各类协会组织法人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仅协助引才第三方机构申请时需提供)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8 引进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委托招聘合同或协议(仅协助引才第三方机构申请时需提供)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9 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材料(该项仅引才优秀个人需提供)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四、申请方式

(一)责任单位: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二)申请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时间:9月、12月。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五)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财政资金的安排顺序发放奖励资金(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人(申请单位)提供的内地银行账户须为一类银行账户。

(三)如遇申报系统等升级、维护,或系统比对后需要由后台人工再次核实资料,或申请人(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信息有误的,奖励发放将受到影响。

(四)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人(申请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人(申请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请人(申请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由资金发放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5年内不得申请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七)本指引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和咨询。

 

附件:1.罗湖区人才寻聘奖励申请表

2.罗湖区新兴产业领域相关专业目录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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