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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区内外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积极开展软信和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低空与空天、黄金珠宝等重点产业领域的招才引智、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培训交流等人才活动,特制定本指引。
经各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活动,按单次活动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最高10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补贴活动场次不超过2次,具体单场活动扶持标准详见下表——
活动投入(万元) | 投入补贴比例 | 最高补贴标准(万元) |
0~10(含) | 100% | 10 |
10~20(含) | 80% | 16 |
20~50(含) | 60% | 30 |
50~100(含) | 40% | 40 |
100~200(含) | 20% | 40 |
≥200(含) | 10% | 100 |
(一)申请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
2.在罗湖区外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单位,需联合罗湖区的主体共同举办活动,且活动地点位于罗湖区。
(二)申请单位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2.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3.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活动类型及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招才引智活动:活动需聚焦区重点产业发展,举办人才交流、赴外招聘等“招才引智”活动,每场活动签约人才不少于30名。签约人才中具有至少1名人才符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补贴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创新项目路演:聚焦软信和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低空与空天、黄金珠宝等领域,每场路演项目不少于8个,参与投资机构不少于10家。
3.技能竞赛:竞赛内容需与重点产业技术相关,每个赛项参赛团队不少于20支,评委中产业专家占比不低于60%。
4.展览展示与品牌推广类活动:展览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参展企业中至少30%为国际品牌;需配套举办新品发布会或直播带货活动;活动需联动至少3个其他产业领域品牌(例如,黄金珠宝活动需联动非珠宝领域品牌,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时尚、艺术),并纳入市级以上媒体报道。
5.培训交流:活动内容需契合产业前沿技术或技能提升的知识需求,或推广与产业分布一致的前瞻性知识、经验性做法。
6.其他活动:经备案的产业研讨、产学研对接等活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罗湖区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活动备案表(附件1)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2 | 罗湖区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活动支持申请表(附件2)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3 |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附件3)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4 |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附件4)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5 | 申请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6 |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中国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7 | 费用明细(包括场地、搭建、租赁、宣传等服务合同)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8 | 费用明细对应发票以及银行付款凭证 | 原件盖章后扫描上传(pdf版) |
9 | 现场照片、佐证行业影响力的证明材料(新闻、访谈等)等符合申请条件中活动要求的佐证材料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10 | 活动总结报告(完成情况、公益成效等) | 原件盖章后扫描上传(pdf版) |
11 | 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活动经费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加盖公章)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12 | 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 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手写账户名、账号,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上传(pdf版) |
13 | 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佐证材料 | 原件刻录光盘,并提交单位盖章的纸质件 |
14 | 产业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
(一)责任单位: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申请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时间:自申请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受理。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审核办结。
(一)事前备案。申请单位在活动开展前将《罗湖区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活动备案表》(附件1)和活动方案提交给罗湖区各产业主管部门、罗湖区人才工作局备案。
(二)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lhqf.szlh.org.cn/server)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佐证材料需线下提交。
(三)受理。罗湖区各产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四)审核。罗湖区各产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负责形成含人才活动认定、扶持发放意见等完整成套材料,将其提交给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其中,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审核人才是否符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汇总各产业主管部门初审反馈后开展复审工作。
(五)项目审计。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项目申请经费进行审计(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六)网上公示。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罗湖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七)发放补贴。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向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发放补贴(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提供的内地银行账户须为一类银行账户。
(三)如遇申报系统等升级、维护,或系统比对后需要由后台人工再次核实资料,或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信息有误的,补贴发放将受到影响。
(四)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请人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申请行为,由资金发放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申请单位5年内不得申请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符合本指引的申请单位同一年度同时符合我区其他活动类扶持政策的,按照同级财政、同类事项“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除外。
(七)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八)本指引由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咨询。
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2日
相关附件:附件1-4.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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