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征集2025年深圳市涉农产品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8-25 11:30:05

各区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各有关机构和企业:

为支持我市涉农产业、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帮助涉农企业拓宽市场渠道、提升宣传推介效果、做好应用示范工作。现开展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

 

  二、征集范围

申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各类涉农(含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副业、渔业等)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以及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等。

申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涉农领域产品(如农业工程建设、种业创新、农业机械、仓储运输、智慧农业(渔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设施农业、远洋渔业、海洋牧场等);2.深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3.深圳本土种养殖农产品(如各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生产经营主体自产的农作物、水产品、畜牧类产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经营活动,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及其注册商标所有权。

(二)产品标准:一是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二是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方向的产品。

(三)内容规范: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申报产品及相关信息应真实、客观、准确。

(四)以下情况不列入征集范围:一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三是涉及国家秘密的。

 

  四、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将通过组织展览展示展销、宣传推广等支持措施推动市场开拓。

(二)请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5年深圳市涉农产品申报-[企业名称]”。

请各区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鼓励各行业组织推荐。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2025年深圳市涉农产品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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