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8-22 13:55:5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屋智能应用,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培育新的产业优势,现请各单位报送2025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我市已完成或在建的全屋智能应用项目。

(二)申报主体

由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技术支持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全屋智能应用亮点突出、预期成效显著、具有推广价值等。

2.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全屋智能配置,鼓励开展全屋智能特色场景应用:

(1)新建建筑应用项目:在新建建筑设置智能灯具及控制设备、智能空调开关、智能插座、水电燃气智能表等节能智能产品,通过智能绿色家居产品及节能控制措施,在家庭内部实现精准节能,提升住宅健康舒适性;住宅小区配置各类公共安全保障智能产品,提供公共配套智能设施及服务等;全装修住宅应用全屋智能并预留适老化智能产品配置条件。

(2)既有建筑应用项目:在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全屋智能节能改造,配置绿色设备产品、智慧节能系统等,实现照明、插座等用电精细调控;既有住宅对传统家居产品进行电动化、数字化、网络化、适老化改造;既有小区对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配置基本安全保障智能产品,将公共配套设施智能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类改造内容等。

(3)全屋智能特色应用: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等应用全屋智能;在学校、酒店、写字楼、公园、景区、医疗康养、文化活动用房以及其他各类场景中应用全屋智能。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报送。请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转发各有关单位并组织申报。申报主体单位按要求填写《深圳市2025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申报表》,于9月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5008号莲花大厦东座12楼1207室,电子版(可编辑版本+盖章版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

(二)组织遴选。我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

(三)确定试点。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我局将列为深圳市2025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并对外公布。

(四)跟踪管理。试点内容完成后,项目申报单位应向我局报送实施总结报告。我局将视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对于优秀试点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

  附件:深圳市2025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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