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适格性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7-18 14:39:47

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引发全球专利申请激增,但各国对AI发明专利适格性的审查标准存在显著差异。本文基于中美欧三地法律框架与实践案例,系统分析AI专利适格性的核心要件、审查趋势及应对策略,为创新主体提供实践指引。

浅析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适格性

 

一、专利适格性的法律界定与核心争议

(一)中国:技术方案的整体判断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可专利主题需为”技术方案”。2023年《专利审查指南》明确,包含算法特征的AI发明需满足:

  1. 技术手段:权利要求需记载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特征(如硬件配置、数据处理流程);
  2. 技术问题:解决具体技术问题(如提升图像识别速度);
  3. 技术效果:产生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如降低计算资源消耗)。

典型案例显示,单纯描述”经过训练的神经网络”可能因缺乏技术特征被驳回,但若结合”两步训练法”等具体技术实现(如预处理训练数据、迭代优化模型),则可能通过审查。

(二)美国:Alice案两步法的严格适用

美国通过Alice案确立的”两步法”审查框架:

  1. 步骤一: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属于法定类别(工艺、机器等);
  2. 步骤二:
    • 2A:是否涉及抽象概念(如数学算法);
    • 2B:是否包含”显著多余”要素将抽象概念转化为实际应用。

实践表明,AI算法专利需突出对计算机系统功能的改进(如优化数据库索引效率),而非仅自动化传统流程。例如,Enfish案中自我参照数据库系统因指向具体技术改进获准,而泛泛描述”提升识别率”的专利则易被驳回。

(三)欧洲:技术贡献原则的主导

欧洲专利局(EPO)依据《欧洲专利公约》第52条,要求AI发明需对技术领域作出贡献:

  • 技术特征:权利要求需包含技术手段(如特定硬件配置);
  • 技术效果:需量化技术改进(如医疗诊断精度提升20%)。

EPO强调,单纯描述”使用AI进行预测”难以获准,但若结合具体应用场景(如通过优化神经网络拓扑结构降低能耗),则可能通过审查。

 

二、中美欧审查标准对比与启示

维度 中国 美国 欧洲
保护客体 需整体包含技术特征,避免抽象规则描述。 强调”具体技术改进”,如算法对硬件性能的提升。 需证明”技术贡献”,如算法解决具体技术问题(如降低能耗)。
充分揭露 说明书需清楚、完整,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实现。 需披露足够实施细节,如训练数据、算法步骤。 要求极高,需明确技术实现路径,避免模糊描述。
创造性 采用”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构建客观技术问题→判断显而易见性。 依赖判例,强调现有技术是否给出明确启示。 类似中国”三步法”,但更注重技术问题与解决方案的对应关系。

 

三、企业专利申请策略建议

  1. 技术方案的具体化:
    • 避免仅描述算法本身,需结合硬件配置(如GPU加速)、数据处理流程(如预处理步骤);
    • 量化技术效果(如”将模型推理速度提升30%”)。
  2. 权利要求的分层设计:
    • 核心专利:聚焦算法与硬件的结合(如”一种基于边缘计算的AI模型部署方法”);
    • 外围专利:覆盖具体应用场景(如”医疗影像分析中的异常检测算法”)。
  3. 地域性策略调整:
    • 美国:强调”技术改进”,如算法对数据库性能的优化;
    • 欧洲:突出”技术贡献”,如通过算法解决具体工业问题;
    • 中国:注重技术特征与问题解决的对应关系。
  4. 前瞻性布局:
    • 在专利中预留改进空间(如”所述神经网络可采用卷积或循环结构”);
    • 结合技术发展趋势(如联邦学习、小样本学习)提前布局。

 

人工智能发明专利适格性的判断,本质是技术方案与法律标准的动态平衡。创新主体需深入理解各国审查逻辑,通过技术具体化、权利要求分层及地域性策略调整,有效提升专利授权率与保护强度。未来,随着AI技术的演进,专利适格性标准或将进一步细化,持续关注司法实践与指南更新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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