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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单位: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25年度项目审批工作已完成。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及绩效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预算单位项目按照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项目资金纳入零余额账户和项目库管理,预算单位在接到基金项目获批通知后,按程序在“智慧财政”管理系统中录入项目信息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将项目经费指标下达至各预算单位。另外,涉及区一级转移支付的项目需要向市委宣传部文改处(基金办)提交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电子版(见附件1)。
非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市委宣传部文改处(基金办)根据项目批准开支范围,对项目单位用款计划进行审核拨付。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项目资金将分期分批拨付至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请各单位提供:项目责任书(一式两份)
请登录基金项目申报系统 填写项目责任书(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2,不符合要求会被退回),提交后请致电市委宣传部文改处(基金办),经网上审核后打印纸质版,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请于7月23日之前通过EMS邮政快递将文件寄到:深南中路1018号深圳市委大院前楼416B室。
1、请各项目单位项目在基金申报系统网站“项目资料-项目经费预算”中仔细查看经费批复的具体科目,在经费的管理使用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财务管理细则》规定执行。
2、为保障和提升绩效评估效果,2025年将对宣传文化基金资助的项目实施全流程绩效评估,针对面向公众开展的项目(即绩效评估方式含D的项目,绩效评估方式请在基金申报系统的通知中查询)需进行公众问卷调查,此类项目在开展前10天务必电话告知绩效评估工作人员,对接项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相关工作资料。
另外,2025年将进一步利用“深圳艺文惠”平台对宣传文化基金资助项目加强展示和宣传,请相关单位及时与“深圳艺文惠”平台沟通,积极扩大项目传播力和影响力。
3、项目单位需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配合绩效评估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并在项目结项后的30个工作日内登录基金申报网站填写提交《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
4、根据工作安排,预算单位项目已实现审计、绩效评估全覆盖,请各单位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切实提升项目执行水平,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 1.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点击下载)
2.填写宣传文化基金项目责任书的注意事项(点击下载)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
专项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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