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和《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7-14 10:22:21

为贯彻国家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主动顺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我中心结合各单位产业政策最新修订情况和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 修订)》有关要求,现就废止现行的《龙岗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府规〔2023〕3号)和《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深龙府办规〔2023〕5号)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116室,邮编:51817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废止若干措施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gqfzhb@lg.gov.cn,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

 

附件:1.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2.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

3.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废止《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和《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 的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1日

相关附件:附件1-3.zip下载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