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7月至11月残疾人在岗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差额部分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7-10 9:26:49

各办事处残联及辖区内用人单位:

为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残疾人稳岗就业,大力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创业就业环境,根据《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新区残联将于2025年7月9日至7月25日对已申报2024年7月至11月残疾人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及残疾人开展养老保险差额部分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残疾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以受理,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残疾人在岗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差额标准(2024年7月-11月)

2.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

3.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大鹏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7月9日

  相关附件:附件1-4.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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