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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及《福田英才直接认定办法》,制定本申请指南。
二、政策内容
对在福田或为福田工作,取得国内外重大成就、入选香港人才引进计划或上级人才计划等的高端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可申请直接认定为I、Ⅱ、Ⅲ、H类福田英才。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申请人近5年内所获成就或入选相应人才计划符合《福田英才直接认定范围清单》(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特殊情形除外;
(三)申请人申请认定I、Ⅱ、Ⅲ类福田英才须与福田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请认定H类福田英才不受劳动合同限制,但需与福田区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项目合同或顾问合同,且每年在福田区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文化体育领域除外;
(四)文化体育领域福田英才直接认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奖作品以福田名义报送,或代表福田参赛;
2.获奖者或获奖作品主创在获得奖励时,已取得福田户籍;
3.通过福田区“世界冠军和文化名人引进计划”引进。
四、支持事项
申请人可依条件直接认定为I类、Ⅱ类、Ⅲ类、H类福田英才,任期5年,并可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相关政策享受我区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五、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英才荟福田英才直接认定申请表》(附件2) | 交原件 |
2 | 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需提供证件正、反面) |
3 | 申请人所在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4 | 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需明确合同起止时间,申请人为法人的,不需提供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5 | 申请人在福田区的工作时间证明(全职的提交社保清单,非全职的提供单位说明) | 交原件 |
6 | 申请人取得国内外成就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任职文件、项目立项证明等)或申请人入选人才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级/市级/香港人才计划入选证书、资金拨付证明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 |
7 | 福田英才推荐信息表(附件3) | 交原件 |
备注:本指南所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申请材料提交至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17楼1722室)。
(二)初审。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待完善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分拨与初核。区人才工作局根据申请材料情况交所属领域交行业主管部门对人才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认定福田英才的具体意见。
(四)复审。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对人才认定申请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为福田英才并发放福田英才卡。
七、办理时间
(一)受理时间:2025年5月20日—8月31日。
(二)承诺办理时限:审核时限为3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八、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申请的,尚未作出认定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作出认定的,福田英才资格自动失效,终止相关服务保障待遇,并对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通过直接认定的福田英才入选深圳市、福田区各类人才项目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三)福田英才直接认定名额实行年度总量控制。
(四)本指南由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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