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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深龙华民规〔2022〕4号)《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已完成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基层服务资助)对象2022年第一批佟鸣宇等13名第二年考核评价及2023年批次刘利娟等21名第一年考核评价,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社会工作部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到2024年11月8日止
受理单位: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社会工作部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龙华大道6530号锦鲤大厦14楼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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