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宝安区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10-21 9:32:2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宝安区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载体类型

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分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四种类别。

 

  二、认定申报对象

依法在宝安区注册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事业单位(非院校、培训机构)。

2022年后被认定为市、区载体的单位(包括2024年度区推荐上报的12家市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不得参与本次申报;2022年以前被市认定的存量载体可正常参与本次转认定申报。

 

  三、认定(转认定)流程

(一)申报

本年度实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编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3),材料必须清晰明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编制目录和页码,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PDF格式,扫描成一份文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材料顺序与纸质版材料装订顺序一致),逾期申报不受理(以申报材料签收时间为准)。

(二)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进行。受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6时止,受理材料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大楼5楼573办公室,联系电话:29999553。申报材料齐全的,区人力资源局当面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面告知申报单位。

(三)评审

区人力资源局将在申报结束后两周内组织专家完成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工作,在专家评审最终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审议确定候选名单。载体认定评审应当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由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

(四)公示

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认定为宝安区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

(五)结果发布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2024年度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名单。

 

  四、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细致解读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政策,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指引,鼓励设立社会化、融媒体宣传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用人单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做优做强,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供给结构。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0月18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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