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需求库入库名单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12 11:02:49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0〕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符合审核条件的入库企事业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截至4月9日,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有27家,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6楼。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示。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入库名单(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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