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3-29 9:37:51

各有关单位,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我局负责深圳市2024年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的申报受理、核查和集中推荐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申报主体、填报说明及推荐数量

(一)遴选类别。2024年度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类别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优先推荐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模式的示范企业和平台。

(二)申报主体。示范企业、平台的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填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填报说明。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类别、申报条件和填报说明等请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说明执行。

(四)推荐数量。各区推荐示范企业不少于2个,示范平台不少于1个。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专家评审、实地核查。

  二、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统一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查看对应的申报通知,点击申报通知下方的“申报”并选择具体的申报类别后进入申报页面。如未登录,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

(二)申报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7日(星期日)前,将电子文档(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一份),发送至本单位所在辖区指定邮箱(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三)申报材料经本单位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步审核后,申报单位根据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指定地点(内容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并配合现场核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形成推荐意见后,向我局提交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4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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