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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粤财建〔2024〕3号),现将我市2024年申请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共涉及2017年—2022年2264辆新能源汽车。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6日
受理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
地址: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东莞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地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车辆数量(辆) | 补助金额(万元) |
东莞市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 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 | 2264 | 4163.6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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