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安区联合实验室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1-08 11:13:20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联合实验室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的联合实验室,经评定后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详细申报条件请登录亲清政企平台查看。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在政策直达的“申报中”找到“联合实验室”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注意: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月19日;

申报方式: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提交纸质材料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月20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其中,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六、声明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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