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列入2023年宝安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2-27 9:46:13

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专家评审,现将列入2023年宝安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2023年宝安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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