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年宝安区重大科普活动(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2-27 10:45:12

各街道科协、学会(协会)、各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教育基地、企业科协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实施《宝安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8-2020)》,切实提高全区市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为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做出新贡献,现启动2019年宝安区重大科普活动(学术交流)项目征集、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本年度重大科普(学术交流)活动项目征集有以下6个方向:

  1、科普公园建设。用于支持我区社区建设科普公园,仅接受区内街道或社区申报。

  2、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工业区。用于支持在我区社区、工业区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及讲座。

  3、科普活动进校园。用于支持在我区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活动及讲座。

  4、青少年英才计划。用于支持在我区中小学校开展各类科技竞赛、STEM教育等培训活动。

  5、科普交流及培训计划。用于支持组织我区科普工作人员开展交流教育学习活动。

  6、“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主题活动。用于支持在科普节日期间开展全区性科普活动及启动仪式,仅接受区内街道科协申报。

  二、申报主体

  (一)全区各街道科协、各学会(协会)、各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教育基地、企业科协;在深圳市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科研院校等事业单位或相关机构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主体要求具备相应资质和策划组织经验,有项目执行团队、有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密切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

  (三)申报主体需提供项目实施经费预算明细,要求实事求是、按需申请。

  (四)鼓励相关实施单位联合举办活动,由牵头单位申报。

  三、申报资料及受理

  (一)申报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科普经费使用项目资助申请表》或《深圳市宝安区学术交流经费使用项目资助申请表》。(表格下载路径: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或“宝安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

  2、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材料受理:

  材料及表格需按照管理权限经相关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全部材料及表格需递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纸质版递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井二路95号 宝安区科技馆 805

  电子版发送方式:szbastm@baoan.gov.cn

  (三)申报时间: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17日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

  项目评审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经评审合格项目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责任书签订及资助经费拨付

  公示合格的项目申请单位按照要求签订《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资助重大项目责任书》,区科技创新局(科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科普资助经费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小姐,电话:27880235

  陈先生,电话:27880242

  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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