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3〕20号)的要求,现拨付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资金共2,337,735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财务管理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建立健全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2817150咨询。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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