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6-28 9:29:53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工信[2022]162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在四大市级先进制造业园区,通过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城市更新、综合整治或转型增效,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专业园区,将专业园区产生的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哺”园区发展。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入驻企业主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且产业集聚度70%以上;(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三)以不高于统一发布的租金指导价租赁;(四)园区为非自有物业的,剩余租期须5年以上;(五)园区年度单位建筑面积产值达到每平方米2万元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申报主体非产权人的,需取得产权人授权申报书;

(二)已进行综合整治或转型增效项目备案;

(三)申报园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不少于5家;

(四)园区对外租赁价格不高于市、区统一发布的同类用房租金指导价并在区住建部门完成租赁备案;

(五)园区为非自有物业的,运营主体剩余租期须5年以上;

(六)园区年度单位建筑面积产值达到每平方米2万元以上。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一7月6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30日一7月10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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