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资助软科学研究及社会公益性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20万申报时间:1-12月

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或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和优势的科学研究机构,开展软科学研究及社会公益性项目给予资助。

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辖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或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和优势的科学研究机构,开展软科学研究及社会公益性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盐田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和优势的研究机构。

(二)具备开展社会公益项目研究所必需的条件(如:必要的设施和仪器,稳定的、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和一定的研究基础等)和完善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三)申请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范围应符合以下条件: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

(四)申请社会公益项目资助范围应符合以下条件:区内涉及资源环境、人口健康与保障、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和社会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社会公益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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